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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结果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6-06-30 17: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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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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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

  根据《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交运规〔2022〕9号)第十六条之规定:“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结果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内,相关人员可以向属地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属地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15个工作日内,对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核实。不存在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到行政处罚或导致发生运输安全事故等情形的,安全考核合格结果有效期应当予以延期3年”。市交通运输局及时组织在2026年6月25日至9月30日期间安全考核合格结果有效期到期的881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共有874人符合安全考核合格结果有效期延期3年的规定。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有效期延期人员信息汇总表(第一批)(点击下载)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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