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海珠区、黄埔区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收取情况通告如下: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共收取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40,024,285.00元,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中,上缴非税收入36,318,155.89元,上缴相关税费3,706,129.11元。
特此通告。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16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13506号
粤ICP备1916171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