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告 > 通知公告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越秀区等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收取情况的通告

发表时间:2021-03-11 17:14:47 
浏览次数:
-
市交通运输局
分享到:

  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海珠区和黄埔区等6区由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使用费收取情况通告如下:

  自2020年4月1日启动收费以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交通运输局共收取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27,136,959.00元,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中,上缴市财政26,458,885.04元,按政策清缴相关税费678,073.96元。

  特此通告。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9日


Copyright ©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联系方式:020-12345
网站标识码:4401000029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5296号 粤ICP备19161716号-1
欢迎访问!你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