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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委托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市级行政许可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1-03-18 09: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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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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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8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发、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自公告之日起,将以下5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具体事项清单见附件。

  委托期间,我局不再受理相关业务,请各有关企业及个人径向各区政务服务大厅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可直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办事指南。

  特此公告。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18日

附件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承接单位

备注

咨询电话

1

直通港澳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及车辆道路运输证核准(货物运输)

行政许可

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含“直通港澳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及车辆道路运输证核准(普通货物运输)”和“直通港澳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及车辆道路运输证核准(危险货物运输)”两个子项。

020-86010058

2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档案异地迁入、迁出业务办理项中,涉及广东省内的档案迁入、迁出和广东省外档案迁入业务情形委托区办理。

020-86010144

3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档案异地迁入、迁出业务办理项中,涉及广东省内的档案迁入、迁出和广东省外档案迁入业务情形委托区办理。

020-86010144

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档案异地迁入、迁出业务办理项中,涉及广东省内的档案迁入、迁出和广东省外档案迁入业务情形委托区办理。

020-86010144

5

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许可

行政许可

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延伸和开行至中心区域(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区等)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许可,原则上进入中心区域不超过10千米。

020-3818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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