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交运函〔2021〕171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治交通工作,制定了《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局政策法规处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根据《2021年广东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粤普办〔2021〕2号文)、《2021年广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神,结合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导向,牢牢把握普法正确方向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牵头部门:局政策法规处、宣传处;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关于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精神,大力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牵头部门:局政策法规处、宣传处;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运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广州普法”新媒体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廉洁广州”“广州机关建设”微信公众号和“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开展以党章、条例、准则为重点的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不断强化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牵头部门:局机关党委,配合部门:局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间:日常工作)
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各项专题普法
(一)做好宪法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宪法学习宣传贯彻的相关要求,在行业内进一步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大力推进宪法精神走进机关、走进交通运输系统各个角落,让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通过交通运输各领域多渠道、多角度了解和学习宪法,在交通运输系统内进一步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牵头部门:局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间:日常工作)
(二)做好重点任务和重要节点普法宣传。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法治广州宣传教育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等特殊时段节点,以及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国家安全、政治安全、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开展各项法治宣传主题活动。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信息公开、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路政管理处、道路运输处、科技信息处、应急管理处、执法监管处、执法一处、执法二处、执法三处,市交管总站、客管处、维驾处、市政设施收费处、交通工程质监站、市政工程安全质监站、城市路政所,配合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完成时间:日常工作)
(三)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该法将于2021年7月15日实施。组织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并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范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行政处罚程序、强化行政处罚行为监督、完善并规范行政处罚和强制自由裁量清单。(牵头部门:局执法监管处,配合部门:局执法一处、执法二处、执法三处;完成时间:2021年8月)
(四)充分利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征求意见,及时向社会通报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引导社会各方面积极有序参与立法工作。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采取多种方式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等主要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服务窗口以及其他公共场所陈列,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存在疑惑的,应当及时回应解答。(牵头部门:文件起草制定部门,配合部门:局政策法规处、宣传处;完成时间:日常工作)
(五)加强社会普法。在日常执法过程中,通过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车船等方式,向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大力宣讲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解答有关法律问题,运用对外服务平台窗口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交通、熟悉交通和支持交通,推动交通运输市场树立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牵头部门:局建设管理处、路政管理处、道路运输处、公共交通处、轨道交通管理处、执法监管处、执法一处、执法二处、执法三处,市交管总站、客管处、维驾处、市政设施收费处、交通工程质监站、城市路政所;完成时间:日常工作)
(六)深化以案释法工作。建立健全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发布,充分利用重大热点案例开展普法,把热点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对外发布不少于2个以案释法经典案例。(牵头部门:局政策法规处,配合部门:具有许可、处罚职责的处室;完成时间:日常工作)
三、深入完善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工作机制
(一)强化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普法。落实《广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普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举办1期以上局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班。(牵头部门:局政策法规处、宣传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二)健全学法考核机制。组织开展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落实省关于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意见,采取现场旁听和观看庭审直播录播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旁听庭审不少于一次。继续推行新提拔干部(处级及以下)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牵头部门:局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强执法人员的日常业务培训,把学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章作为普法责任制工作的重点内容。(牵头部门:局执法监管处、执法一处、执法二处、执法三处,市交管总站、客管处、维驾处、交通工程质监站、市政工程安全质监站、城市路政所;完成时间:日常工作)
附件2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