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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统一延长部分中小客车指标有效期的通告

发表时间:2021-06-04 1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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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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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交运〔2021〕176号

  为保障中小客车指标有效使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截止日期在2021年5月29日至8月31日之间(含5月29日和8月31日)的中小客车指标有效期以及被盗抢车其他指标申领期限,统一延长至2021年9月1日。鉴于更新指标可以直接网上申请,更新指标申领期限不作调整。

  特此通告。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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