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交运〔2021〕176号
为保障中小客车指标有效使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截止日期在2021年5月29日至8月31日之间(含5月29日和8月31日)的中小客车指标有效期以及被盗抢车其他指标申领期限,统一延长至2021年9月1日。鉴于更新指标可以直接网上申请,更新指标申领期限不作调整。
特此通告。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