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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8-24 14: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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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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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交运函〔2021220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为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办法函〔2021〕131号)、《2021年广东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粤交法规字〔2021〕30号)和《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穗法治委〔2021〕1号),结合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重点工作制定了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63

  (此件由依申请公开转为主动公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1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目标要求,深化实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快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进行业治理能力提升,为推动我市交通运输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实法治引领和保障。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履职能力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局党组和系统各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和《广东省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列入市交通运输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

  (三)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专题学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的学习贯彻建立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举办以上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

  (四)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业务培训,把学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章作为普法责任制工作的重点,确保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40学时。充分利用“广州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系统”,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实现学法常态化。继续执行好公务员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二、巩固强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五)持续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交通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交通建设重大事项制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提升交通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六)落实好2021年法治广州建设工作任务。按照法治广州建设考核标准,有针对性地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建设,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三、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七)大力提升行政效能。贯彻落实国家深入开展简政放权工作要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8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穗府令〔2021〕178号),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相关行政权力事项承接、下放、委托和收回工作,梳理完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完善配套保障措施。

  (八)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精简审批环节与流程,简化申报材料。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继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

  (九)进一步促进交通行业民营经济发展。持续推进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企业“无事不扰、服务到位”。

  (十)强化交通行业营商环境建设法治保障。贯彻落实《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焦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指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做法,促进交通行业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升级。

  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十一)配合推进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的集中修正工作。

  (十二)加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按照广州市2021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做好《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的修订工作。待正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出台后,争取将《广州市客车租赁管理办法》的修订纳入2022年年内审议项目。

  (十三)适时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合局重点工作实际,提出202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继续推进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坚持立改废并举,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做好与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相符合的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监管指导机制,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十四)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继续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决策程序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深化重大决策目录管理、评估机制。落实《广州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新型智库作用。加强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宣传解读、实施后评估和监督。

  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十五)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持续发布各领域推动改革发展的亮点信息,群众关注的焦点信息。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管理。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质量和效果。

  (十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交通运输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制度,依法处理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诉。依法、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依法做好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

  七、切实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十七)加快完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根据《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设置调整工作组织实施方案》,推进完成行政执法队伍设置调整相关工作,理顺责权关系。

  (十八)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十九)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通过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管理、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信息化建设等长效机制,持续提升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为抓手,继续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结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涉及的具体案件,及时分析查找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纠正行政执法过错。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十)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根据党中央部署,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化建设,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建立和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清单数据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十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审计的监督和政府层级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做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坚决执行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司法建议书、检查建议书。

  九、扎实开展普法宣传

  (二十二)全面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做好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学习宣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重点法规项目。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研究创新普法宣传新机制新方法,培育行业法治文化,让法治成为全体交通运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二十三)深化以案释法工作。进一步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健全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充分利用重大热点案例开展普法,把热点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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