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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向李文雅等7人送达拟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告知书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1-09-03 15: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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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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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李文雅等7人存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情形,本机关依法拟撤销其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并已制作《拟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当事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告知书》(领取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8号307室,联系电话:020-86010762),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当事人可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要求举行听证;逾期不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附件:拟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告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3日

附件

拟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告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姓名

从业资格证号

告知书文号

1

李文雅

440233******32

穗交运告字〔2021〕撤00004号

2

钟朝锦

441821******12

穗交运告字〔2021〕撤00006号

3

杨光华

430523******31

穗交运告字〔2021〕撤00007号

4

黄水扬

440125******1X

穗交运告字〔2021〕撤00010号

5

黄修源

441721******16

穗交运告字〔2021〕撤00011号

6

黄玉棠

440103******11

穗交运告字〔2021〕撤00012号

7

李太平

412728******17

穗交运告字〔2021〕撤00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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