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查处的有关违章案件(详见附件),已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涉案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公告送达后15日内到广州市交通运输违章处理窗口(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8号二楼,电话:020-86010063)接受处理,如逾期未处理的,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交通运输违章案件公告法律文书一览表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