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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管理总站关于注销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审验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通告(2021年11月)

发表时间:2021-11-02 17: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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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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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交管站〔2021〕138号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的规定,现依法对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审验客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辆清单见附件)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附件: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审验客运车辆清单

  广州市交通管理总站

  2021年11月2日

附件

  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审验客运车辆清单

  (统计时间截至2021年10月31日)

序号

道路运输证号

车牌号

业户名称

审验有效期

1

002075580

粤AK8369

广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2020-9-30 23:59:59

2

001667609

粤AH1803

广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2021-3-31 23:59:59

3

002842098

粤AV7192

广东铁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2021-2-28 23:59:59

4

002113072

粤AL7031

广东铁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2020-1-31 23:59:59

5

002140037

粤AL6391

广东铁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2020-1-31 23:59:59

6

002140068

粤AL7052

广东铁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2021-2-28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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