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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管理总站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1-11-15 14: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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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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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穗财规字〔2017〕5号)规定,广州市交通管理总站拟报废1套电子地图软件,资产账面原值合计为450,000.00元。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交通管理总站(联系人:闫小姐,联系电话:020-86010208)反映。

  附件:广州市交通管理总站资产报废处置明细表

  广州市交通管理总站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

广州市交通管理总站资产报废处置明细表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数量

购入建造日期

资产原值(元)

1

电子地图

412002-2010903-000004

1

2009-02-19

4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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