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动车维修企业,各驾培机构: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规定,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牵头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企业、驾培机构诚信评价初评工作,现对初评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2年6月16日到6月30日(共15天)。
二、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间,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158号天逸大厦后座402室,联系电话:020-86010043、020-86010046)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匿名举报或者来信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2021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评价初评结果汇总表
2.广州市2021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评价初评结果汇总表
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
2022年6月15日
附件(请点击下载):1.广州市2021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评价初评结果汇总表;2.广州市2021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评价初评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