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处室(单位) | 配合处室(单位) | 备注 |
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 1.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 局道路运输处、公共交通处、轨道交通管理处 | 市交通管理总站、市客管处、市维驾处 | |
2.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 | 局计划投资处、建设管理处、路政管理处、轨道交通管理处 | 局审批管理处 | |
(二)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 | 局发展规划处、计划投资处、建设管理处 | 局养护管理处,市道路养护中心、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珠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4.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 | 局发展规划处、建设管理处、轨道交通管理处 | 局办公室、宣传处 | |
5.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 局发展规划处、计划投资处、建设管理处、轨道交通管理处 | 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宣传处 | |
二、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
(三)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6.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 | 局道路运输处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
7.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 | 局道路运输处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
(四)强化行政决策公众参与。 | 8.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市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 | 局政策法规处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
9.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应当公布决策草案、决策草案说明及其他必要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和期限。对于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进行归纳整理、研究论证,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对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 | 局政策法规处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
10.积极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原则上市直各部门、各区政府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3次,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选取适当议题,对决策过程和列席情况进行在线直播。 | 局政策法规处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
(五)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11.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 局道路运输处、公共交通处、轨道交通管理处 | 市交通管理总站、客管处、维驾处 | 根据《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规定和我局职能,我局负责公路领域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工作 |
12.重点加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 局道路运输处、公共交通处、轨道交通管理处 | 市交通管理总站、客管处、维驾处 | 根据《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规定和我局职能,我局负责公路领域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工作 |
三、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
(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 13.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各单位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 局政策法规处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
(七)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 14.加强统筹,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 | 局政策法规处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
15.依托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加强本系统、本辖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 局政策法规处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
(八)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 16.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 市交通管理总站(局热线管理中心),局审批管理处 | 局机关处室、直属各单位 | 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我局参与落实 |
17.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 | 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科技信息处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我局参与落实 |
四、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
(九)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18.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 局办公室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
19.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以及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机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及时、规范答复申请人。 | 局办公室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
20.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有效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 | 局办公室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
21.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 局执法监管处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市司法局牵头,我局参与落实 |
(十)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 22.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办法》等规定,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 局办公室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
23.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 局办公室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
(十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 24.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 局办公室、宣传处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我局参与落实 |
25.在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 局科技信息处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我局参与落实 |
26.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部门协同,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 局办公室、宣传处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我局参与落实 |
27.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部门的指导推进和检查督促作用,围绕全市政务新媒体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对照整改提升,有力推进政务新媒体的清理整合,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检,定期通报情况。 | 局办公室、宣传处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我局参与落实 |
28.将政务新媒体工作与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等工作一体部署、统筹推进,完善体制机制,规范运营管理,抓实信息发布和内容保障,着力打造一批优质精品账号。 | 局宣传处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
29.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 局办公室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我局参与落实 |
(十二)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 30.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突出服务理念,确保专区有固定场所、有醒目标识、有可用设备、有人接待,为市民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 局办公室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
五、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
(十三)加强工作指导。 | 31.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部门、各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 局办公室 | 局政策法规处、道路运输处、科技信息处、应急管理处、宣传处,市交通管理总站(局热线管理中心) | |
(十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 32.切实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 | 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宣传处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
33.在重大政策出台前、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要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 | 局发展规划处、计划投资处、建设管理处、轨道交通管理处 | 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应急管理处、宣传处,市交通管理总站(局热线管理中心) | |
(十五)有效改进工作作风。 | 34.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结合实际采取“送课上门”“岗前培训”或“业务问答”“案例剖析”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本系统、辖区内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效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 | 局办公室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
35.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地市级以下政府不再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不得与国家、省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合作。 | 局办公室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
36.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 局办公室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
(十六)认真抓 好工作落实。 | 37.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系统、本地区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 | 局办公室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
38.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 | 局办公室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
39.各单位要将落实本要点的情况纳入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局办公室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