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交运函〔2022〕70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自2023年1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依法必须招标的交通建设项目,应按《通知》要求提前发布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应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发布时间应比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提前不少于30日,发布的内容包括招标人(项目法人)、项目名称、招标内容、合同估算金额、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等内容。我局以往规定与《通知》不一致的,按《通知》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点击跳转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