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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公示参与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名单的通告

发表时间:2023-02-17 10: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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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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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交质管字〔2023〕18号)的要求,现将参评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及监理工程师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通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3年2月17日起至2023年2月24日止(为期5个工作日)。

  二、意见受理部门及地址

  受理部门: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受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路80号,邮编:511430。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起止时间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直接向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主要内容应包括理由、依据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材料必须有监理企业、建设单位等有关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员、有效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对于不按规定提交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特此通告。


  附件: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项目信息表(广州市)


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3年2月16日

附件: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项目信息表(广州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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