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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示2022年度广州市道路货运企业诚信评价初评结果的通告

发表时间:2023-04-19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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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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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粤交运〔2015〕1378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等有关工作要求,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各区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广州市1733家自有营运车辆10辆(含)以上(单车总质量4.5吨以上)的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和122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开展2022年度广州市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初评工作。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为2022年度广州市道路货运企业诚信评价初评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为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5月10日。

  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实名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向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交通管理总站货运管理科)反映,联系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8号413室,邮编为510405,联系电话为020-86010058。

  特此通告。


  附件:2022年度广州市道路货运企业诚信评价初评结果汇总表.xls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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