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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的通告

发表时间:2023-08-07 16: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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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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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4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结果通告如下:

  美团单车考核得分为74.9分,得分排名为第一名;

  哈啰单车考核得分为69.6分,得分排名为第二名;

  青桔单车考核得分为68.2分,得分排名为第三名。

  按照上述得分、排名情况,以及各企业与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签订的协议,青桔单车在广州市中心六区(越秀区、天河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黄埔区)的生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调减0.5万辆,调整后为11万辆。美团单车、哈啰单车在越秀区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分别调增10%。调整后的美团单车在广州市中心六区(越秀区、天河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黄埔区)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为83243辆(其中,越秀区运营配额为8168辆)。调整后的哈啰单车在广州市中心六区(越秀区、天河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黄埔区)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为98378辆(其中,越秀区运营配额为9653辆)。

  特此通告。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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