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11月9日,广东粤运发展有限公司在广州市申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已逾期失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关规定,现依法注销上述企业在广州市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相关企业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不得继续在广州市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上述企业应将其被注销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602办公室。逾期未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