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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24-01-10 15: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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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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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交通运输厅指导下,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加快构建法治交通体系,提升法治交通能力,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稳步发展。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82项,其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39项,学习法律法规5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其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委员等党务干部开展集中培训,同步对全体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轮训,并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党支部评星定级的重要内容。多次邀请专家教授专题授课辅导,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廉洁广州”等学习平台,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切实把局系统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为扎实做好交通运输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思想和政治保障。

  (二)全面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推动法治广州建设

  在城际轨道交通建设管理领域探索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全力推进《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为轨道上的大湾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关注民生热点,积极推进《广州市停车场条例》修订工作,已作为2024年正式立法项目报市人大常委会。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抓紧推动2023年政府规章适时审议项目《广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已开展立法调研,并形成修订草案注释稿等材料,争取纳入2024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年内审议项目。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成立广州市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督导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审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专题研究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协调推进立法相关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局党组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将“法治广东”“法治广州”考评作为检验依法行政的抓手,以考评标准为依据、以反馈问题为导向,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加强法治人才培养,新增岗位公职律师3人,目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在岗公职律师达到38名。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严格权责清单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设置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等,对全部338个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稳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梳理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材料,逐一检查核对材料名称、形式、要求和设定依据,围绕办事材料设置合法准确、精简高效目标通过材料电子化复用、纸质材料免提交等多种方式,减少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办事材料373份完成7个政务服务事项的容缺受理,编制并公布7个证明事项清单落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管理

  (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推进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目前已完成草案稿修订、征求部门意见和专家论证等工作,按计划将于2024年5月完成。制定广州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布,目前2个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已完成。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的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文件审查、合同签订、行政诉讼等多方面提供法律支持,防范法律风险,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18份。

  (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充分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通过“穗好办”应用程序APP为民众提供线上自助处理交通运输违章案件服务,平均每宗案件办理时间由原来约30分钟减少至约5分钟。目前,案件线上办理率已超过40%。积极推进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工作,通过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方式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对交通运输领域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306宗,对交通运输领域企业免予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2876宗。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以“讲清事理、讲准法理、讲明道理、讲通情理”为主线,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执法工作。加强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排查问题9个,组织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18项。

  (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制定普法年度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将普法责任压细压实,推动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在“路政宣传月”系列活动中,在管辖路段、涉路在建工地、村居等悬挂宣传标语18条,张贴宣传海报361张,发放宣传资料3149册,联合中国交通报、信息时报社开展4场“路政员的一天”“治超员的一天”等主题直播活动,观看人数近40万人次。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国家宪法宣传日”等法律宣传活动。进一步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发布5个经典案例。

  (八)全面深化政务公开

  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审定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督促指导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通过专家解读图文并茂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利用广州交通官方微信微博和组织媒体记者新闻报道,全方位宣贯11份交通运输政策文件。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台整合发展,通过政府网站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约5000条(不含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结果等信息),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3宗。

  (九)自觉接受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

  落实《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要求,坚决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认真回复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定期通过人民法院系统自查机关及直属单位失信情况,未发现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共承办全国、省、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317件,其中主办件81件、会办件236件。

  (十)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设

  编制《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总体预案》,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编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应急操作指令手册,以及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北江大堤抗洪抢险交通运输保障等局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局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职责》,按照“管行业、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应急”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分工和责任。”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个别交通法规建设滞后

  虽然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一直致力于重点领域立法工作的推进,但长期以来存在立法资源有限和立法需求旺盛的矛盾。个别交通运输法规已经实施多年,当初的立法背景与目前的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不能完全满足行业管理需要。个别交通运输法规虽出台时间不长,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交通运输新兴业态规范管理、传统行业转型升级的法治指引和制度支撑不够,亟需修改完善。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近两年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复议案件撤改率存在上升趋势,反映出个别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法律法规掌握和理解不足、办案程序和规范意识不够、案件审核把关不严、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辩证统一关系认识还有待加强等问题。

  (三)普法宣传的针对性有待提高

  普法宣传的内容专业性过强,对公众的吸引力不高,主要采用主观强行、灌输式的普法模式,解释法律比较生硬,缺乏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生活的宣传形式,致力于帮助群众解决疑难问题,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方面还不够。

   三、2024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计划

  2024年,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目标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贯彻到交通运输各个领域。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指导下,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二)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法治广州”建设年度考评依据为标准,以反馈问题为导向,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三)完善交通法规制度体系

  争取将修订《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纳入2024年地方性法规计划项目,将废止《广州市客车租赁管理办法》和修订《广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纳入2024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和管理工作。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载体,持续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把好执法案件审核关、程序关和质量关,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深入推进说理式执法,全面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五)提高普法工作的精准性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八五”普法,结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使普法与行业管理紧密结合、互相促进,推动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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