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全市各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企业: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9号)有关规定,现予公布广州市城市客运企业通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报。
附件:广州市城市客运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2023年第2批)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