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交通建设资金补助地方项目明细分配计划的通知》(粤交规划字〔2023〕968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综〔2023〕66号),2024年省对地方公路养护等补助(广州)资金为3559万元,其中,替代原汽车养路费切块支出增长性返还资金计划为2575万元,替代原手扶摩托车养路费、公路和水路运输管理费支出增长性返还资金为984万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广州市2024年省对地方公路养护等补助(广州)资金分配计划表(详见附件)。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现对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函(来函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等方式向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一、公示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8号7楼
(二)电话
020-83226487
(三)电子邮件
xinfangchuli@g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2024年省对地方公路养护等补助(广州)资金分配计划表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