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动车维修企业,各驾培机构: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会同各区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企业、驾培机构诚信评价初评工作,现对初评结果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内容
2023年度广州市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驾培机构诚信评价初评结果,公示内容包括初评分数和初评等级等情况。
二、公示时间
2024年3月5日到3月25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间,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提出书面异议(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158号天逸大厦后座402室,联系电话:020-86010043,86010046),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匿名举报或者来信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告。
附件:1.2023年度广州市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评价初评结果
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