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告 > 通知公告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示2023年度广州市道路货运企业诚信评价初评结果的通告

发表时间:2024-05-22 09:16:24 
浏览次数:
-
市交通运输局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粤交运〔2015〕1378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各区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广州市1564家自有营运车辆(单车总质量4.5吨以上)10辆(含)以上的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和117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开展2023年度广州市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初评工作。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为2023年度广州市道路货运企业诚信评价初评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1、2)。

  二、公示期为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12日。

  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需实名于2024年6月12日前将书面材料向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交通管理总站货运管理科)反映,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8号413室(邮编:510405),联系电话:020-86010058。

  特此通告。


  附件:1.2023年度广州市道路货运企业诚信评价初评结果汇总表(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2.2023年度广州市道路货运企业诚信评价初评结果汇总表(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2日

Copyright ©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联系方式:020-12345
网站标识码:4401000029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5296号 粤ICP备19161716号-1
欢迎访问!你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