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海珠区、黄埔区等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收取情况通告如下: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共收取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54943292.42元,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中,上缴非税收入49862298.06元,上缴相关税费5080994.36元。
特此通告。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