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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向成都三合力诚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4-09-27 16: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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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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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合力诚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因违反安全生产和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已对你单位作出限期整改通知。因你单位广州分公司无人办公,且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通过本公告向你单位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在对你单位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你单位广州分公司申请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龙七路397号凤和商务大厦705室(空港白云),现场无你单位经营场所,无你单位工作人员办公,不具备线下服务能力,也无法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等安全生产相关台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二、现责令你单位进行整改,整改要求如下:

  (一)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要具备线下服务能力条件,并如实提供在广州市配置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的证明文件及对应的证据材料。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安排工作人员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等安全生产相关台账。

  (三)请在收到本整改通知之日起7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广园中路338号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逾期未完成视同本次限期整改工作不合格。

  三、你单位如对本公告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不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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