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陆运有限公司提交了继续经营市际客运班线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客运站进站协议(合同)等,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8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的通知》(粤交〔2021〕3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省、市际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期限届满重新许可(第二批)信息进行公示:
一、现拟对1块班车客运标志牌予以重新许可(线路信息及运力明细表见附件)。
二、公示期: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或对上述客运班线线路有经营意向的(应具备《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三条以及三类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相关条件),请通过书面方式向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反映或提交申请(单位反映情况和申请材料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6010530
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8号410室(广州市交通管理总站客运管理科)
电子邮箱:kyglk@g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2024年省、市际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期限届满重新许可线路(第二批)信息表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
2024年省、市际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期限届满重新许可线路(第二批)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