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运输局(采购人)计划开展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客运枢纽疏运组织决策分析系统(二期)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工作,以询价方式确定项目服务提供商。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客运枢纽疏运组织决策分析系统(二期)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三、采购编号:GZJTZXXJ-2020-0330
四、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4.1 询价通知书公告及报价截止时间:询价通知书公告自2020年03月30日起在广州交通信息网公告,至2020年04月08日9:30截止报价。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4.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广州交通信息指挥中心大楼17楼1702。
4.3 报价文件启封时间:2020年04月08日9:30,请各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报价,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报价,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项目联系人:区先生,(020)38180073。
五、实施技术咨询服务的项目投资来源及规模:
项目资金全部由财政专项经费解决,总投资不超过495万元。
六、实施技术咨询服务的项目名称及项目服务期: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客运枢纽疏运组织决策分析系统(二期)项目
(二)项目服务期:自合同双方约定之日起至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客运枢纽疏运组织决策分析系统(二期)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并完成有关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文档交付给采购人为止。
(一)项目建设目标
在综合客运枢纽疏运组织决策分析系统一期(以下简称综客一期)建设的基础上,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城市交通综合数据分析应用及服务管理体系,全面覆盖城市对内交通、对外交通,提升交通信息化保障水平,使春运等重大节假日交通保障更加高效、平安、智慧、温馨,不断增强人民美好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针对春运等重大节假日综合枢纽客流密集、高速公路拥堵、城市交通接驳运力不平衡等问题,进一步建设完善系统应用功能、丰富交通数据资源体系、拓展手机信令数据服务、增强系统业务实战性。围绕综合客运枢纽、公路客运、城市交通、高快速路等对象,对城市综合交通(公交、出租、地铁、网约车、水巴;铁路、航空、公路客运等)的交通运力、综合枢纽人群聚集和人群特征、高快速路运行情况以及气象环境等交通要素信息进一步开展数据采集汇聚、数据综合分析(数据治理、数据建模、关联分析、趋势研判)、业务辅助应用(综合预警、评估仿真、辅助决策、复盘总结)等交通专题研究应用工作,构建数字政府交通大数据应用专题,打造城市交通综合数据分析应用及服务管理体系,为交通部门开展春运等重大节假日客流疏运组织和交通服务保障、高速公路保畅通、城市交通综合管理等工作提供有力的综合数据支撑及辅助决策支持,提升交通服务管理水平。
(二)项目建设内容
表7.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八、报价技术咨询供应商的工作要求:
8.1投标人应:
8.1.1“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开展信息系统工程技术咨询工作,维护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8.1.2按照合同取得工作收入;
8.1.3不得承包信息系统工程;
8.1.4不得与被咨询项目的承建单位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不得作为其投资者或合伙经营者;
8.1.5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的知识产权;
8.1.6在工作过程中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2项目咨询服务工作内容
8.2.1建设项目启动阶段的咨询服务
对本项目的方案细化及深化设计提出有效、科学及合理的建议。
8.2.2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咨询服务
8.2.2.1向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提供关于合同条款的专业性咨询服务,按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与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对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投资情况提出控制和管理工作咨询意见。
8.2.2.2审查本项目的深化设计,出具咨询意见。确保其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规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和规程。
8.2.2.3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施规模及复杂程度、进度的紧迫程度、风险程度等因素,为业主提供专业化的建议,帮助业主规避风险,合理分配项目资源。
8.2.2.4参与由建设项目监理方召集的项目例会,就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各种事项为业主提供合理的建议。遇到紧急情况时,可按业主要求独立召集建设项目会议,协商解决建设项目问题。
8.2.2.5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技术督导,审查各类技术文档,提供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咨询建议和意见,并对建设项目实施各个阶段作出项目跟踪评价咨询,为业主对项目质量、项目进度等各方面的控制提供咨询服务。
8.2.2.6为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建设项目变更事宜提供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变更的原因分析、变更工程量分析、变更造价分析、变更内容技术分析、变更涉及设备选型建议等。
8.2.2.7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的信息安全和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措施和方案进行评估,提出专业化建议,提高系统项目的安全性。
8.2.2.8中标单位需根据业主方实际工作需求,就业务需求、技术需求、标准化等方面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协助业主方编制和整理相关文档。
8.2.2.8汇总项目实施阶段(初验前)咨询工作内容,出具项目实施阶段初验咨询报告。
8.2.3建设项目建成后的总结与评价咨询
8.2.3.1为建设项目竣工和验收提供项目竣工咨询,对供货商预验收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8.2.3.2参与本项目各阶段验收工作,签认相关技术文件。
8.2.3.3在验收过程中,进行技术督导,审查各类技术文档,提供咨询建议,出具咨询报告。
8.2.3.4对建设项目进行总结评价,通过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回顾,分析,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 出具项目总结评价报告和绩效评估报告。
8.2.3.5对业主方办理本项目相关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或专利事项予以技术咨询和协助。
九、报价技术咨询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9.1报价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2如报价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报价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报价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9.3具备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资信评价证书,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
9.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十、报价文件的组成:
10.1询价通知书;
10.2报价函;
10.3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10.4询价项目报价响应表;
10.5 报价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
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十一、报价规则:
报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在报价函填写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98,090.00(人民币玖万捌仟零玖拾元整)。
11.1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客运枢纽疏运组织决策分析系统(二期)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最高限价¥98,090.00。
十二、成交供应商的评定规则:
12.1当达到报价截止时间,少于3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报价,将作询价终止处理。
12.2当达到报价截止时间,不少于3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报价:
报价依次不超过两轮进行,每一轮由供应商现场同时独立报价,各家供应商之间不得研商,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调整报价应以人民币整数元为基准单位,按以下规则评定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或终止询价。
12.2.1若同一轮报价中只有一家供应商符合报价规则,则确定该报价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项目成交金额按成交供应商报价执行,报价终止。
12.2.2若同一轮报价中有不少于2家供应商均符合报价规则,且各有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完全一致,则采购单位确定以唯一报价最低者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项目成交金额按成交供应商报价执行,报价终止。
12.2.3第一轮报价不能确定唯一报价最低者的,进行第二轮报价。
12.2.4若第二轮报价后,有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均一致,或者最低报价供应商多于1家的,将作询价终止处理。
附件:1.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客运枢纽疏运组织决策分析系统(二期)项目技术咨询服务询价通知书.doc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