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事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共停车场(库)行业管理数据联网技术规范修订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三、采购编号:GZJTJ-TCC-2020-2
四、报价供应商的资格:
(一)报价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报价供应商须具有承担类似咨询服务项目工作经验,提供相应的项目合同书、项目验收材料复印件。
五、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一)询价通知书公告及报价截止时间:询价通知书于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告,公告时间五个工作日。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广州交通信息指挥中心大楼16楼1606会议室。
(三)报价文件启封时间:2020年6月30日下午15时,请各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报价,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报价,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四)项目联系人:谢生;电话:020-38180293。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1.询价通知书;2.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3.报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4.报价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共两份。
七、采购需求:
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对停车场行业信息化管理需求,结合停车场行业管理系统建设情况,融合当前主流数据传输、交互等技术,对《公共停车场(库)行业管理数据联网技术规范》进行修订。
八、报价规则:
(一)报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在报价函填写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100,000.00(人民币拾万元整);
(二)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只保留2位小数(报价格式为:***.**元。例如:8001.00元)。
九、成交供应商的评定规则:
1.当达到报价截止时间,不足3家供应商参与询价报价,将作废标处理。
2.当达到报价截止时间,有3家及以上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报价,按照“价低者得”的原则和以下程序进行评定:
报价原则上不超过两轮。第一轮由供应商现场递交报价,各供应商之间不得研商。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调整报价应以人民币元为基准单位,按以下规则评定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即终止。
(1)若第一轮报价中只有1家供应商符合报价规则,则确定该报价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项目成交金额按成交供应商报价执行。
(2)若第一轮报价中有不少于2家供应商均符合报价规则,且各有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完全一致,则采购单位确定以报价最低者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项目成交金额按成交供应商报价执行。
(3)若第一轮报价中有不少于2家供应商均符合报价规则,且存在2家及以上的有效报价供应商报价完全一致,则组织相同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第二轮报价。
(4)第二轮报价参照第一轮报价的(2)、(3)规则进行。出现(2)的情况,则确定项目成交供应商和成交金额。再次出现(3)的情况,则将作废标处理。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doc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