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运输局(采购人)计划开展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热线工作服务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采购工作,以询价方式确定项目服务提供商。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热线工作服务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三、采购编号:GZJTZXXJ-2020-96900
四、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1、询价通知书公告及报价截止时间:询价通知书公告自2020年06月25日起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告,至2020年07月03日9:30截止报价。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广州交通信息指挥中心大楼17楼1702会议室。
3、报价文件启封时间:2020年07月03日上午9:30,请各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报价,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报价,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4、项目联系人:喻先生,(020)38180031。
五、实施监理的项目服务概述(以该项目正式采购文件需求描述为准):
(详见附件7)
六、 实施监理的项目投资来源及规模:
项目资金全部由财政专项经费解决,总投资不超过2243668元。
七、 实施监理的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工期要求:本监理服务项目工期为自合同签订起,至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热线工作服务项目合同服务期结束,并完成有关监理项目文档交付给采购人为止。
八、报价监理供应商的工作要求:
根据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监理公司应:
1、“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开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维护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2、按照监理合同取得监理收入;
3、不得承包信息系统工程;
4、不得与被监理项目的承建单位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不得作为其投资者或合伙经营者;
5、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的知识产权;
6、在监理过程中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1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机构(中标单位派出的从事本项目监理工作的项目小组)应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热线工作服务项目”监理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本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质量控制
1)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和热线工作服务项目有关技术规范,审查、监督、控制2020年度热线工作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
2)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监理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等文件控制项目工程质量;
3)根据项目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对监理的项目进行质量控制;
4)协助局热线中心对交通信息服务质量事故的原因调查、问题分析、问题评估、事故处理;
5)协助局热线中心组织交通信息服务质量检查和验收;
6)督促项目服务方整改存在问题;
7)参与项目总结、验收和交接;
2、进度控制
1)审查各交通信息服务子项目监督计划的落实和执行;
2)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工具,如:WBS,甘特图等,控制项目实施过程;
3)发现项目服务过程未能按计划展开时,要求服务方调整或修改计划,采取必要措施调整人力资源分配等,以使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符合合同的要求;
4)当服务方可能或者出现严重拖延,有责任作详细报告分析原因和提出对策,供业主采取措施或做出决定。
3、投资控制
1)动态管理跟踪项目实施成本,进行成本、费用控制和分析;
2)审查项目服务阶段款申报;
3)严格控制和审查服务项目变更,核算成本和变化量,报业主审批;
4)审核项目实施方的工作量清单和工程竣工结算。
4、合同管理
1)协助业主与项目承接方签订合同;
2)监督检查项目承接方履行合同;
3)协助业主处理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热线工作服务项目实施的每个过程出现的违约、索赔、延期、分包、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
5、信息管理
1)及时向业主提交反映项目动态和监理工作情况的项目文档;
2)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各阶段工程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
3)督促、检查承建方及时完成各阶段设备资料、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4)转发业主发出的一切指示、通知和业务联系单;
5)采用图表、统计技术或其他先进的管理方法,定期公布项目质量、进度、成本数据,就项目中存在或出现的问题向业主提出独立、公正、公平的意见建议或解决方案;
6)当系统建设出现质量问题或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项目承接方尽快采取措施。
6、组织协调
1)确定项目工作范围和职责;
2)监督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
3)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
4)项目实施安全监督;
5)检查督促项目承接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6)组织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7、验收工作的组织与协助
按项目管理规范,协助业主单位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负责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文档资料的整理和审核。
8、绩效评估
按照业主单位要求,对2020年度热线工作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交绩效评估。
9、交通信息服务项目采购建议与采购文件审查
按照业主单位要求,对下一年度交通信息服务项目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采购文件进行规范化、可操作性等方面审查。
10、根据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2021年热线工作服务项目内容和标准变更情况,研究编写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热线工作服务项目的工作量评估建议报告,并对新年度项目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11、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服务项目承接方的工作任务发生变化,监理方应根据业主单位要求,对工作变化情况,研究测算因工作量变化导致项目费用变化情况,并提交项目最终价格情况建议报告。
8.2监理主要职责
1、服务范围与服务周期
1)服务范围包括“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热线工作服务项目”监理范围中描述的,以及暂未列出却属于本项目监理相关的工作。
2)监理服务周期为:自合同双方约定之日起至“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热线工作服务项目”完成为止。
2、主要职责
1)监理单位指为“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热线工作服务项目”实施提供监理服务的中标单位,是“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热线工作服务项目”监理工作的责任主体。
2)监理机构独立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热线工作服务项目”负责,其职责包括: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合同进行管理并落实合同相关事项,执行项目管理小组的决定,监督服务方严格遵循合同、协议的约定开展工作,严格控制项目三要素(质量、进度、成本)以保证项目按质如期完成,审核和控制工程变更,管理项目文档和资料等。
3)保持与项目各相关方的沟通畅通,监理工作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要体现业主合理、合法的要求。
4)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监理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项目合同、设计文件和各种约束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开展监理工作。
5)对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在项目中的适用性全面负责,监理应以此为依据审核系统建设的项目计划、采购计划、安装实施方案等。
6)按项目总体监理计划,实施监理工作,接受业主监督。
7)监理负责对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成本控制,负责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在项目各有关方之间进行协调,保持关系融洽顺畅,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符合业主的要求。
8)受业主委托负责定期召集由服务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项目工作例会,并行成工作报告。
9)完善项目管理等各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8.3对监理单位的要求
1、监理机构的资质要求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热线工作服务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的中标单位应组建项目建设监理机构,该工程监理机构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项目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2)要求中标单位在广州市必须有常设服务机构,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3)中标单位应建立项目监理机构,安排足够的监理人员,进行项目监理。
2、总监理工程师资质条件
1)具有信息服务项目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
2)担负过政府投资信息服务项目或信息系统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至少有一个项目超过100万元。
3)参与过热线服务项目监理工作经验。
3、监理工程师资质条件
1)从事信息服务项目或信息系统项目监理工作2年以上;
2)参与过信息服务项目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
3)参与过热线服务项目监理工作经验。
4、监理服务应遵守的基本准则
遵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业主方与服务方的合法权益。工程监理应做到:
1)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2)不得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3)不得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4)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5)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独立地处理有关项目各方的争议;
6)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7)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监督、协助承建单位完成所担负的建设任务。
5、监理服务应遵循的依据
监理服务的依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监理行业的有关文件
(1)《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暂行规定》(信部信[2002]570号);
(2)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4)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
(5)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
2)信息系统建设有关的标准、规范或文件
(1)GBJ232-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GB/T 17544-1998《信息技术 软件包 质量要求和测试》;
(3)GB/T12504-1990《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
(4)GB/T12505-1990《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
(5)GB 8567-88《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
(6)《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7)《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8)GB/T 14079 计算机软件维护指南;
(9)GB/T 14394 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维护性管理;
(10)BMZI-2000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
3)其他法律法规或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3)《广东省档案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6)《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7)《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
(8)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相关的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等。
九、报价监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9.1报价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2如报价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报价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报价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报价文件的组成:
10.1询价通知书;10.2报价函;10.3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10.4询价项目报价响应表;10.5报价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十一、报价规则:
报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在报价函填写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50,000.00(人民币伍万圆整)。
十二、成交供应商的评定规则:
12.1当达到报价截止时间,少于3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报价,将作询价终止处理。
12.2当达到报价截止时间,不少于3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报价:
报价依次不超过两轮进行,每一轮由供应商现场同时独立报价,各家供应商之间不得研商,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调整报价应以人民币元为基准单位,按以下规则评定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或终止询价。
1、若同一轮报价中只有一家供应商符合报价规则,则确定该报价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项目成交金额按成交供应商报价执行,报价终止。
2、若同一轮报价中有不少于2家供应商均符合报价规则,且各有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完全一致,则采购单位确定以唯一报价最低者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项目成交金额按成交供应商报价执行,报价终止。
3、第一轮报价不能确定唯一报价最低者的,进行第二轮报价。
4、若第二轮报价后,有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均一致,或者最低报价供应商多于1家的,将作询价终止处理。
附件:1-6.报价文件模板.doc(点击下载)
7.实施监理的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25日
附件7
实施监理的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一、项目概况
随着近年来广州高速发展,广州交通发展、建设、管理和服务等相关工作越来越受到市民关注,市民对交通信息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广州交通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加强本部门业务管理,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信息沟通,塑造统一对外公众服务形象,进一步提高面向市民的服务水平,实施本项目。本项目是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对职能管辖范围内的业务咨询、投诉、交通信息服务、接受市民对交通行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工作(详见:“二、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和“三、具体服务内容”),委托具备业务能力的单位承担,提供交通信息客户服务。
二、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一年内,共12个月。
服务项目及标准(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的实际业务,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热线工作服务采购项目(CZ2020-0746)招标公告》项目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三、具体服务内容(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的实际业务,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服务主要内容,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热线工作服务采购项目(CZ2020-0746)招标公告》项目招标文件服务内容)。
四、交通信息服务内容及信息化系统说明
(一)闭环监管系统
闭环监管系统实现对广州市交通运输行业监管信息内容和全流程的跟着与督办,该系统以信息督办为核心,将批转流程划分为信息受理、信息分发、信息协查、信息处理、办结反馈、回访等批转环节,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促进信息办理的有效批转。
(二)出租车智能服务应用系统
出租车智能服务应用系统通过对出租企业、出租车司机、出租车载终端的集成管理,为行业监管部门及出租企业分别提供出租行业的信息查询、业务审批管理、信息统计等功能。快速检索出租车智能管理服务系统的相关信息,帮助座席快速定位所需信息,并能有助座席准确回答来电咨询的客人的问题。
(三)市运政系统
市运政系统实现广州市交通运输行业的业务监管信息的办理、查询和统计。持续发展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