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告 > 业务公告 > 采购项目 > 招标公告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询价通知书

发表时间:2020-08-03 09:52:49 
浏览次数:
-
市交通运输局
分享到: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采购人)计划开展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工作,以询价方式确定项目服务提供商。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三、采购编号:GZJTZXXJ-2020-B6106

  四、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4.1 询价通知书公告及报价截止时间:询价通知书公告自2020年83起(五个工作日)在广州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告,至2020年810日9:30截止报价。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4.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广州市交通运输局16楼1602室)

  4.3 报价文件启封时间:2020年810日9:30,请各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报价,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报价,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项目联系人:甘生,(020)38180072。

      五、实施技术咨询服务的项目投资来源及规模:

      项目资金全部由财政专项经费解决,总投资不超过1050.90万元。项目概况见附件1。

      六、实施技术咨询服务的项目名称及项目服务期: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二)项目服务期:自合同双方约定之日起至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按广州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求通过项目合同验收,并完成合同要求的服务内容为止。

  七、实施技术咨询服务的项目概述详见附件: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概述)

       八、项目咨询工作要求:

       1.根据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咨询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咨询公司应

       (1)“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开展信息系统工程技术咨询工作,维护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2)按照咨询合同取得咨询收入;

  (3)不得承包信息系统工程;

  (4)不得与被咨询项目的承建单位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不得作为其投资者或合伙经营者;

  (5)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的知识产权;

  (6)在咨询过程中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人员要求

  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建立不少于2人的咨询服务团队。要求主要人员具有丰富的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及咨询或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并且熟悉广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立项相关政策、流程,能够对本项目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3.项目咨询服务要求

  本项目中标人在项目设计、招标、实施和验收阶段为采购人提供咨询服务,根据业主的实际需求,以先进性、可扩展性、开放性、可靠性、实用性、经济性、易管理性为原则。从建设方案角度出发,全面、准确地理解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建设范围以及项目现状,为项目提供除决策之外的技术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以下服务内容:

  (1)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

  ① 辅助业主进行项目决策并提供决策依据;

  ② 项目建设过程中关键技术文档评审;

  ③ 收集和整理项目数据,为业主进行项目重大决策提供决策依据或资料;

  ④ 为业主提供涉及本项目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⑤ 为业主全方位地提供项目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及运作程序、标准和要求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及相关文档资料;

  ⑥ 根据业主机房信息化系统资源和设备管理需求,提出优化管理的建议,并指导运维承担单位优化信息化系统资源和设备管理;

  ⑦ 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提出优化管理的建议和参考制度,并对项目业主和运维承担单位优化运维管理提出咨询意见;

  ⑧ 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实施情况整理绩效评估咨询意见,提供给业主单位参考;

  ⑨ 解答在项目管理方面的疑问或技术难题,为业主采取合适的项目管理技术、管理工具提供建议方案;

  ⑩ 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化系统运维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提出需求和实施的咨询意见;

  ⑪ 根据本项目业主单位要求,对市交通运输局实施和指导的相关信息化工作(包括并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验收、信息安全管理和信息安全测评)、技术研究工作、项目实施文档(包括并不限于技术方案、实施过程、验收及测评文件)等提供咨询意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评估审核;

  ⑫ 协助业主组织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实施情况组织阶段性评审会议;

  ⑬ 协助业主组织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实行项目清单管理,以具体项目为单位,明确每一具体项目运维清单,梳理提出具体项目运维内容增减建议。

  (2)结合当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工作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备案方案提供运维技术咨询服务

  按照广州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务信息化项目方案审核的意见,及项目实施当年的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要求,对市交通运输局有关项目申报单位拟备案的项目方案进行审核,提供运维技术咨询服务,协助业主单位开展项目方案备案工作。

  (3)结合当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工作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申报2022年政务信息化项目(及2021年计划外申报项目)的申报计划方向提供咨询建议,编制《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化规划》(暂定名)文稿。(如因广州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要求有重大调整而使本项工作无法实施,由业主单位和咨询单位另行协商调整确定)

  ①根据优化本项目系统的运维和应用的需要,结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相关要求,编制项目咨询文档,包括按照《广州市“ 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的指导方向及有关编写规格(见附件2《广州市部门政务信息化规划编制指引》),结合对甲方调研和收集材料(甲方可协助组织收集),编制《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化规划》(暂定名)文稿(计划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文稿),供甲方参考,并协助甲方进行修改完善,以及按照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实际工作需要编制不超过1项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或项目建设需求咨询报告)。

  ②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运维服务期内(2020年11月至2020年5月),协助业主组织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化规划》(暂定名),以及有关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或项目建设需求咨询报告)进行审核及有关审核组织工作。

  (4)技术咨询服务实施地点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指定地点。

  (5)技术咨询服务工期要求

  自合同双方约定之日起至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按广州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求通过项目合同验收,并完成合同要求的服务内容为止。

  (6)编制成果的报送、审查和认定

  (一)本项目审查分为初审(业主审查)和终审。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经办部门负责对成果进行技术审查和审批工作;编制单位负责提供初审和终审所必需的汇报资料和进行项目成果介绍。

  (二)初审、终审具体时间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限执行。

  (三)初审、终审报送的汇报资料,编制单位必须于审查前3天派专人送达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四)编制成果终审后,编制单位应根据终审意见,修改并制定正式编制成果,各部分编制成果应按前款规定的时限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五)提交的最终成果必须在扉页上加注委托单位名称、编制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和编制人员名单及加盖编制单位技术专用章。

  (7)报价范围

  报价总额范围≤6万元(不高于人民币陆万元整),报价文件模板见附件3。

  九、报价技术咨询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9.1报价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2如报价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报价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报价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9.3具备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资信评价证书,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

  9.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十、报价文件的组成:

  10.1询价通知书;

  10.2报价函;

  10.3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10.4询价项目报价响应表;

  10.5 报价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

  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十一、报价规则:

  报价供应商在报价函填写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60000元(人民币陆万元整)。

      十二、成交供应商的评定规则:

  12.1当达到报价截止时间,少于3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报价,将作询价终止处理。

  12.2当达到报价截止时间,不少于3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报价:

  报价依次不超过两轮进行,每一轮由供应商现场同时独立报价,各家供应商之间不得研商,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调整报价应以人民币整数元为基准单位,按以下规则评定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或终止询价。

  12.2.1若同一轮报价中只有一家供应商符合报价规则,则确定该报价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项目成交金额按成交供应商报价执行,报价终止。

  12.2.2若同一轮报价中有不少于2家供应商均符合报价规则,且各有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完全一致,则采购单位确定以唯一报价最低者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项目成交金额按成交供应商报价执行,报价终止。

  12.2.3第一轮报价不能确定唯一报价最低者的,进行第二轮报价。

  12.2.4若第二轮报价后,有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均一致,或者最低报价供应商多于1家的,将作询价终止处理。

      十三、报价供应商需了解的相关材料(见以下附件)。

    1.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概述.doc

    2.广州市部门政务信息化规划编制指引.doc

     3.服务合同模板.doc

     4.报价文件模板.doc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3日


Copyright ©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联系方式:020-12345
网站标识码:4401000029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5296号 粤ICP备19161716号-1
欢迎访问!你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