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事项:广州市交通委员会2019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安全测评服务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三、采购编号:GZJTAQCP-2021-0127
四、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1、询价通知书公告及报价截止时间:询价通知书于广州交通信息网公告,公告时间五个工作日。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广州交通信息指挥中心大楼18楼1802会议室。
3、报价文件启封时间:2021年1月27日上午10:00,请各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报价,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报价,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4、项目联系人:林先生、庞先生,(020)38180072、(020)38180061。
五、项目投资来源及规模:
项目资金全部由财政专项经费解决,总投资不超过3万元。
六、采购需求
1.项目最高限价:3万元。
2.项目服务期: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广州市交通委员会2019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合同验收通过,并完成安全测评文档交付给采购人为止。
3.合同范本可参考附件7,合同金额 = 项目最高限价×(1-b%),b%即中标单位报价的下浮费率。合同金额以万为单位,截取小数点后两位。
4.项目概况:按照《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终验实施细则》,由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的《广州市交通委员会2019年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在进行项目验收前需先进行安全评估,验证该运维项目是否满足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的安全要求、是否实现了规划的安全功能、达到了规划的安全防护及管控能力,并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安全整改建议。最后根据客户的整改情况,出具纸质版的安全评估报告。
5.服务内容
6.服务要求:
针对该项目所建内容,对上述项目进行安全评估,按照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求,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结合信息化项目运维实际情况和环境,做到应测尽测。
针对该项目所建内容,按照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求,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该项目所建内容,由具有安全评估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测评工作并出具反映项目及应用环境安全合规情况和评价的报告,验证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应用系统是否满足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的安全要求、是否实现了规划的安全功能、达到了规划的安全防护及管控能力,并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安全整改建议,最后根据客户的整改情况,出具纸质版的安全评估报告。
七、报价要求:
报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在报价函填写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30,000.00(人民币叁万元整)。
1.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能力报出安全测评费用的下浮费率b%。
2.费率以百分比方式报送,阿拉伯数字,整数,不留小数点,如11%、22%等)。
3.费率下浮不得超过40%。
八、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如报价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报价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报价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政务信息化项目安全测评服务经验(提供2份2018-2020年期间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安全测评合同作为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价文件的组成:
1、承诺函;2、报价函;3、报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5、报价单位信息安全测评服务资质认可证书;6、询价项目报价响应表。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十、成交供应商的评定规则:
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以供应商的唯一最低报价来确定项目的服务商。服务商应按照“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保证项目按期、高质量地完成。
1、当达到报价截止时间,少于3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报价,将作询价终止处理。
2、当达到报价截止时间,不少于3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报价:
报价依次不超过两轮进行,每一轮由供应商现场同时独立报价,各家供应商之间不得研商,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按以下规则评定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或终止询价。
1)若同一轮报价中,只有一家供应商报价为有效报价,则确定该报价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项目成交金额按成交供应商报价执行,报价终止。
2)若同一轮报价中,有不少于2家供应商为有效报价,且各有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下浮费率不完全一致,则采购单位确定以唯一报价下浮费率最高者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项目成交下浮费率按成交供应商报价执行,报价终止。
3)若同一轮报价中,超过1家供应商报价达到最高限额40%的,则选取下浮费率次高且报价唯一者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项目成交下浮费率按成交供应商报价执行,报价终止。
4)若第一轮报价下浮费率不能确定唯一报价下浮费率最高者的,报价下浮费率最高者参加第二轮报价。
5)若第二轮报价后,报价下浮费率最高者为1家,则确定最高报价商为本项目成立供应商;若报价下浮费率最高者多于1家的,将作询价终止处理。
3、报价供应商关于评定规则有异议的,应于报价开始前一次性提出,报价开始后将不再接受质询。
4、合同范本可参考附件7,合同金额为有效最低报价,合同金额以万为单位,截取小数点后两位。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