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万顷沙至冼村段)、二十二号线(番禺广场至陈头岗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进行公开采购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JZ2021ZFCG1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万顷沙至冼村段)、二十二号线(番禺广场至陈头岗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万顷沙至冼村段)、二十二号线(番禺广场至陈头岗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评估过程应当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等国家、省、市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2.安全评估过程以《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号)、《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 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交办运〔2019〕17号)为技术依据,对照标准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1)前提条件。应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是否满足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前提条件进行审核;
(2)系统功能核验。主要对土建工程、设备系统、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等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核验;
(3)系统联动测试。主要对轮轨关系、弓网关系、信号防护、防灾联动等系统开展联动测试;
(4)运营准备。主要对运营组织架构、岗位与人员、运营管理、应急管理等内容是否能够投入初期运营进行评估。
3.承担单位应针对被评估线路运行速度等特点,制订合理的《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总体方案》,组织拟聘专家提前介入线路工程,通过现场考察、测试、查阅资料等形式提前掌握了解线路概况、工程建设特点等情况,并根据线路工程建设进度和试运行开展情况,适时开展预评估工作,及时指出工程建设、试运行以及初期运营各项筹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为正式评估工作打下基础。
4.承担单位应对照《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号)、《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 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交办运〔2019〕17号),组织开展安全评估内容解析培训。
5.承担单位应当综合考虑各专业领域专家意见,出具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报告中应有明确的评估结论,并对评估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期限与建议措施。
(二)服务期:
1.承担单位应根据线路工程建设进度和试运行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预评估工作,对工程项目是否满足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前提条件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2.承担单位应在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安全评估全部工作(含整改复核工作),并提交评估成果。
六、供应商资格:
(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即还需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2日期间每日09:00-12:00,14:30-17:3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118号2号楼二楼2210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5月27日09:00-10:00。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27日10:00。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118号2号楼一楼开标室。
十二、开标时间:2021年5月27日10:00。
十三、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118号2号楼一楼开标室。
十四、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2日止。
十五、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gdgpo.czt.gd.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s://jtj.gz.gov.cn)。
十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名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 3818017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118号
邮编:511431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624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