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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新领服务资格证制证服务(2022至2023年)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表时间:2021-11-17 16: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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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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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新领服务资格证制证服务(2022至2023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512室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ZFCG2021-0029

  项目名称: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新领服务资格证制证服务(2022至2023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2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总费用最高限价人民币28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新领服务资格证制证服务(2022至2023年)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新领服务资格证制证服务(2022至2023年)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从2022年1月1日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授权【依据《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于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供应商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具体名单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9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512室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领购

  售价:15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7楼7-1号会议室(白马服装城对面交通银行旁停车场进入)。

  五、开启(竞争性谈判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1年11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7楼7-1号会议室(白马服装城对面交通银行旁停车场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2.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采购人需求”部分。

  3.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8号3楼

  联系方式:020-86010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512室

  联系方式:020-86685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电话:020-8668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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