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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决策服务支撑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表时间:2023-03-16 09: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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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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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决策服务支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512室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3月27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ZFCG2023-0022       

  项目名称: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决策服务支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0元

  采购需求: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决策服务支撑。

  (一)标的的名称: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决策服务支撑。

  (二)数量:1项。

  (三)项目属性:服务。

  (四)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结合公共交通补贴政策,通过公共交通(地铁公交)大数据采集分析、公交线网调整客流影响预测算法、地理信息可视化等关键技术,深入剖析研究乘客出行链,对线路运力进行压减,使其最大程度保障市民出行质量和出行效率,为行业降本增效和提升补贴政策提供支持。

  2.深入研究公交线路现状运营的客流、车辆、调度等信息,为新开通线路的合理性提供依据,同时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管理经验,研究建立行业、企业之间有效的管理工作机制,辅助做好各自职能范围内值守和处置等工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下达调度指令、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提供决策支撑。同时,促进公共交通行业管理规范化,通过开展广州市网约车运营、许可、价格等情况调研,为公共交通行业新业态发展的不断规范化管理提供支撑。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

  4.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授权。依据《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予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应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重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于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未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无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供应商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具体名单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在递交响应文件中截止期限内“信用广州”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 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512室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领购

  售价:150元(人民币)

  注意事项:

  1.登记及领购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3.本项目只接受已投标登记及领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可按以下方式获取:

  ①通过银行汇款后,将投标登记资料邮寄至代理公司,代理公司确认投标登记资料后,磋商文件以邮寄纸质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如需邮寄,请提前联系代理公司,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产生的费用及风险)。

  ②通过银行汇款后,凭汇款流水截图及投标登记资料,前往代理公司现场进行投标登记并领取磋商文件。

  5.如供应商后续选择视频方式进行磋商的,请提供一份承诺函(说明无法到现场磋商的原因,并提供参与磋商的授权人及其身份证号码、微信号等相关信息,保证在磋商期间通讯信号畅通,如因信号、网速等因素造成无法磋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该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后,与投标登记资料一同邮寄至代理公司。

  收款单位: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五羊支行

  银行账号:3602064709200079432(交纳磋商文件费账号)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512室

  饶工:020-62655581、13570964536

  汇款注明:《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决策服务支撑》项目磋商文件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09:30(注:自09:00开始受理响应件,供应商须提前到达。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为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7楼7-2号会议室(白马服装城对面交通银行旁停车场进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3月27日09:30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7楼7-2号会议室(白马服装城对面交通银行旁停车场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现场考察、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无须现场考察。

  2.本项目无须要答疑会。

  (二)磋商说明

  1.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供应商与磋商小组的磋商过程可通过视频方式进行,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参加。

  2.磋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7楼7-2号会议室(白马服装城对面交通银行旁停车场进入)。

  3.现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为法定代表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

  (三)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s://jtj.gz.gov.cn/)。

  (四)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中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参与现场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及供应商,按照广州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要求,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后,方可进入现场。

  八、采购咨询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  

  联系电话:020-38180155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512室

  联系电话:020-62655581

  (三)项目信息

  项目联系人:饶工

  联系电话:020-62655581、1357096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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