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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实施效果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表时间:2024-07-18 16: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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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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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广州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实施效果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512室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29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ZFCG2024-0043       

  项目名称:广州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实施效果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8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00元

  采购需求: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广州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实施效果评估

  (一)标的的名称:广州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实施效果评估。

  (二)数量:1项。

  (三)项目属性:服务。

  (四)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通知》(财建〔2022〕219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的通知》(交办规划〔2022〕34号)等相关文件中对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要求,从绩效完成概况、总体推进情况、工作成效和问题、评价结论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对广州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2024年度实施效果评估,并按要求编制自评价报告。

  2.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提交自评价报告初稿,并在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时间内(以发文确定时间为准)提交自评价报告终稿并将最终成果送达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3.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授权【依据《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①如为联合体响应,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②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见响应文件格式);③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响应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6)供应商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具体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资格性审查时“信用广州”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 2024年7月2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 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512室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领购

  售价:150元(人民币)

  注意事项:1.登记及领购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一并附上联合体协议书。

  2.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3.本项目只接受已投标登记及领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可按以下方式获取:

  ①通过银行汇款后,再把投标登记资料邮寄到代理公司,代理公司确认投标登记资料后,磋商文件以邮寄纸质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供应商(如需邮寄,邮寄资料须附上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邮箱等信息并提前联系代理公司,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的费用及风险)。

  ②通过银行汇款后,凭汇款流水截图及投标登记资料到代理公司现场进行投标登记并领取磋商文件。

  收款单位: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支行

  银行账号:3602064709200079432(交纳磋商文件费账号)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512室

  饶工:020-62655581

  汇款注明:《广州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实施效果评估》项目磋商文件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09:30(注:09:00开始受理响应件,请供应商提前到达)(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7楼7-2号会议室(白马服装城对面交通银行旁停车场进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29日09:30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7楼7-2号会议室(白马服装城对面交通银行旁停车场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现场考察、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2.本项目不需要答疑会。

  (二)磋商说明

  1.磋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7楼7-2号会议室(白马服装城对面交通银行旁停车场进入)。

  2.现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

  (三)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gz.gov.cn/)。

  (四)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的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

  联系方式:020-38180075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512室

  联系方式:020-62655581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工

  电话:020-62655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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