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向周晓薇等11人送达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4-12-04 16: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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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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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实施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规定,经查,周晓薇等11人存在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情形,本机关依法撤销以上人员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并制作《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当事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决定书》(领取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8号307室,联系电话:020-86010933),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撤销决定,当事人可在领取《决定书》之日起或本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受理地点:广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窗口,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领取《决定书》之日起或本公告期满后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撤销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4日


附件

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姓名

从业资格证号

决定书文号

1

周晓薇

5131241991******44

穗交运决字〔2024〕撤00027号

2

徐  辰

1504031994******57

穗交运决字〔2024〕撤00030号

3

周  杨

5221211990******16

穗交运决字〔2024〕撤00032号

4

容文高

4523321979******11

穗交运决字〔2024〕撤00033号

5

李捷何

4408831995******11

穗交运决字〔2024〕撤00034号

6

柳瑞安

3522291986******16

穗交运决字〔2024〕撤00036号

7

邓晓川

1521231989******19

穗交运决字〔2024〕撤00040号

8

龙锦涛

4418812001******38

穗交运决字〔2024〕撤00042号

9

叶伟忠

4418271992******72

穗交运决字〔2024〕撤00043号

10

郭润彬

4401831993******18

穗交运决字〔2024〕撤00045号

11

冯  卫

5222271996******51

穗交运决字〔2024〕撤000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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