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2016年第52号令)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共有282名从业人员符合注销条件,现对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予以公告作废。
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附件:2020年1月22日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注销信息表(客运、货运、危运).doc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