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管理总站关于注销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审验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通告(2020年4月)

发表时间:2020-04-10 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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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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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交管站〔2020〕50号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的规定,现依法对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审验客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辆清单见附件)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附件: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审验客运车辆清单

  广州市交通管理总站

  2020年4月10日

  (联系人:李悦佳,联系电话:020-86010017)


  附件

  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审验客运车辆清单

  (统计时间截至2020年4月1日)

序号

道路运输证号

车牌号

业户名称

审验有效期

1

001668517

粤AH0799

广州市穗美怡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19/9/30 23:59:59

2

002669386

粤AG9639

广州安迅客运有限公司

2019/9/30 23:59:59

3

002944396

粤AP8809

广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2019/9/30 23:59:59

4

001808859

粤AJ3439

广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2019/9/30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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