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作废的公告(2020年4月15日)

发表时间:2020-04-15 09: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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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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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自申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被吊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记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共有3名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已被撤销,其《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作废(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4月15日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作废清单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15日

  (联系人:罗植珩,联系电话:020-86010163)

 

 附件

  2020年4月15日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作废清单

序号

姓名

从业资格证号

从业资格类别

1

袁献旗

4127221974******14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

2

相庄付

4111211963******12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

3

楚峰辉

4104021978******92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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