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查处的下列违章案件,已作出相关法律文书。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涉案当事人见公告后,到我局违章处理窗口(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338号二楼,电话:020-86010063)接受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交通运输违章案件公告法律文书一览表.xls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