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交运函〔2021〕116号
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各相关客运企业:
为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顺利实施,保障客运企业的正常经营行为,结合省交通运输厅有关精神和广州工作实际,现决定将广州市979块县际包车客运标志牌(清单详见附件)有效期延续至2022年3月31日。
特此通知。
附件:县际包车客运标志牌清单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县际包车客运标志牌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