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粤交〔2021〕3号)第一条第(一)款,第三条第(四)款、第(六)款相关规定,经核查,同意264块县内包车客运标志牌转为县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通过书面方式向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逾期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如无异议,相关客运企业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并将相应县内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证件交辖区交通运输部门处理。
(一)公示期: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4日,共5个工作日。
(二)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8号,广州市交通管理总站(邮编:510405)。
(三)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20-86010530
传真电话:020-86010065
电子邮箱:kyglk@gz.gov.cn
附件:广州市县内包车转为县际包车明细表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