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部分《巡游车服务资格证》作废的公告(2022年4月)

发表时间:2022-05-24 14: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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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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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规定》(穗交运规字〔2020〕19号文印发)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无法收回《巡游车服务资格证》的,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2022年4月共有2个《巡游车服务资格证》无法收回,现予以公告作废,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部分《巡游车服务资格证》作废名单(2022年4月)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24日

附件

部分《巡游车服务资格证》作废名单

(2022年4月)

序号

姓名

服务资格证号

所属单位

情形

1

林小岸

242032A

广州市广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从业资格证被撤销

2

刘清茂

280573

广州市海运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从业资格证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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