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规定》(穗交运规字〔2020〕19号文印发)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无法收回《巡游车服务资格证》的,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2022年4月共有2个《巡游车服务资格证》无法收回,现予以公告作废,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部分《巡游车服务资格证》作废名单(2022年4月)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24日
附件
部分《巡游车服务资格证》作废名单
(2022年4月)
序号 | 姓名 | 服务资格证号 | 所属单位 | 情形 |
1 | 林小岸 | 242032A | 广州市广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从业资格证被撤销 |
2 | 刘清茂 | 280573 | 广州市海运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 从业资格证被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