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粤交运〔2015〕1378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各区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广州市1916家自有营运车辆(单车总质量4.5吨以上)10辆(含)以上的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和121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开展2021年度广州市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初评工作。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为2021年度广州市道路货运企业诚信评价初评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为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14日。
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需实名于2022年6月14日前将书面材料径向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交通管理总站货运管理科)反映,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8号413室(邮编:510405),联系电话:020-86010298。
附件:2021年度广州市道路货运企业诚信评价初评结果汇总表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24日
附件:2021年度广州市道路货运企业诚信评价初评结果汇总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