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李志辉等180人(见附件)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已被注销,现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作废信息表(2022年11月1日)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1日
附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作废信息表(2022年11月1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