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有关要求,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全市在岗出租汽车驾驶员开展2022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现将初评结果(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10日(2023年4月28日至5月15日)。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8号309室)提出书面申诉或举报。申诉或举报的单位、个人,应加盖单位公章、如实签署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附件:1.广州市2022年度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点击下载)
2.广州市2022年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点击下载)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