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月9日,吉林省吉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州市申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已逾期失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关规定,现依法注销该企业在广州市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该企业不得继续在广州市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企业须将其已被注销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602办公室),逾期未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