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向刘庆伟等2人送达拟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告知书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4-01-16 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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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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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刘庆伟等2人存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12月2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6年8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情形,本机关依法拟撤销其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并已制作《拟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当事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告知书》(领取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8号307室,联系电话:020-86010762),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当事人可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要求举行听证。逾期不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附件:拟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告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6日


附件

  拟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告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姓名

从业资格证号

告知书文号

1

刘庆伟

4304231984******15

穗交运告字〔2023〕撤00015号

2

李文虎

4105221994******16

穗交运告字〔2023〕撤00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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