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欧拉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已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关规定,现依法注销该企业在广州市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该企业不得继续在广州市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企业应将其被注销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602办公室,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