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5.23特大暴雨”水毁交通设施修复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增城市发展改革和物价局以增发改投【2014】6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增城市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增城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5.23特大暴雨”水毁交通设施修复工程,本项目作为增城“5.23特大暴雨”公路水毁设施修复的第二阶段—交通设施修复,主要修复内容为第一阶段的抢险后续工程,含路面、路肩绿化、路侧交通安全设施、上下边坡永久性修复、水沟永久性修复等工程项目。本次招标只设1个合同段,招标内容:“5.23特大暴雨”水毁交通设施修复工程施工。预发包价约为1300万元,计划工期为6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近五年内成功地独立完成:累计不少于7公里二级或以上新建或改扩建或大中修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对1个标段提出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号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套加具封面后装订成册,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下载地址:http://www.gzggzy.cn)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招标文件的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1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5年3月10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提前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增城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增城市荔城街新桥路60号
邮编:5113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0-82752409
招标代理: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广从一路336号(元下田牌坊左侧三楼312室)
邮编:510420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0-36240677
传真:020-36173090
2015年2月5日